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7年04月17日 00:00:00tz55浏览量:287次

粤发改规〔2017〕1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省碳普惠制试点,进一步规范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工作,我委制订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业经省法制办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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