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科技企业孵化器资金项目会议评审及现场考察的通知

2017年06月18日 15:39:00tz99浏览量:1082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流程,现定于4月11-12日由评估机构组织专家集中对2017年科技企业孵化器资金项目进行评审及现场考察,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体安排

1.评审工作以会议评审结合部分企业的现场考察方式开展。

2.会议评审时间为4月11日,地点为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66号西藏大厦3楼唐古拉厅和喜马拉雅厅。

(1)会议评审时,请申报单位参加答辩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评审现场签到(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2)参加人员包括: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进入答辩现场人员不超过5名。

(3)各申报单位陈述汇报10分钟(可使用PPT演示),专家质询和答辩10-15分钟(孵化器15分钟,众创空间10分钟)。

3.根据会议答辩情况,专家组将确定需要现场考察的申报单位。考察时间为4月12日,具体考察名单及时间安排于答辩会议后另行通知。未收到通知者无现场考察安排。

二、相关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准备以下书面材料:

(1)申报材料一式7份,应为网报材料的原件副本。不限装订形式,每本均应加盖单位骑缝章。

(2)申报单位2016年度财务报表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答辩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留存复印件)。其中独立法人单位提供2016年度预算表、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非独立法人单位提供(众创空间)单独核算的年度预算表、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或开展众创空间的证明材料。

(3)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孵化场所证明文件、资质证书、种子资金设立、服务合同、投资案例、举办培训及活动等原始凭证等)。

2.请严格控制汇报时间(10分钟以内),不得超时,并按照如下内容准备PPT汇报材料:

(1)孵化器/众创空间整体情况介绍,包括基础设施,服务团队、运行管理等。(需附场地实景图片或影像资料,选景应包括载体全景、孵化场地以及主要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等)。

(2)孵化服务体系、特色及孵化成效成果。

请各孵化器/众创空间填申报单位参加答辩人员及联络员情况表(附件),并于4月7日上午11:30前通过QQ在线(孵化器群:198466814)或电子邮件(zhuhai_tbia@126.com)反馈给市科技企业孵化协会。联系电话3311102,梁小姐。

附 件:会议评审时间安排表及申报单位参加答辩人员及联络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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