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广州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年04月14日 00:00:00tz5浏览量:376次

穗府函〔2017〕57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广州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广州市第二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从2011年11月被聘任以来,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建言献策,为有效预防和科学应对突发事件做出了突出贡献,圆满完成聘期内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全市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对第二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组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专家库专家272名,涉及5大类,其中自然灾害类37名,事故灾难类92名,公共卫生事件类72名,社会安全事件类28名,综合管理类43名;专家组顾问5名、专家46名,专家涉及5大类,其中自然灾害类12名,事故灾难类13名,公共卫生事件类8名,社会安全事件类6名,综合管理类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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