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度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省级拓展内销市场事项拟支持项目计划的公示

2017年06月18日 14:08:29tz95浏览量:525次

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2017年省商务厅牵头组织全省拓展内销市场和商务交流活动21项,经费共计1500万元。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1项活动及经费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31日-4月6日(7天)。如对开展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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